近日,在中國政府網“我向總理說句話”的留言板中,教育部回復了網友“盡快向社會免費開放中小學校體育場館”的留言。
網友:隨著城市化的進程,社區居民生活密集,許多社區的整體規劃缺乏體育健身場館,滿足不了居民健身需求,建議開放中小學體育場館,供市民進行鍛煉。
教育部:教育部將積極會同體育總局等部門,做好已建體育場地設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檔升級,進一步盤活現有存量資源,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和社會公共體育場館的雙向開放。”
網友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根據國家體育總局開展的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數據顯示,全國169萬個體育場地中有66萬個集中于教育系統,數量占比達38.98%,其中58萬個場地集中于中小學;從面積上來說,教育系統體育場地面積達10.56億平方米,面積占比達53%,其中中小學場地面積占比高達46.61%。

目前,大多社區的整體規劃缺乏完備的體育健身設施,許多老舊社區基本不具備基礎健身設施,而中小學在節假日基本不對外開放,校內體育場地設施大量閑置,造成了公共資源的浪費。但是,從學校層面來說,向社會開放場地仍有諸多問題要考慮。
首先是管理成本。學校場地向社會開放,對于設施維護,秩序維持等方面要加大投入,公眾不當使用器械或場地會加速設施的老化,增加學校運營成本。
其次,是學校的健身設施大多屬于教學性質,與社會健身屬性不相匹配,除田徑場、籃球場外,其他設施也很難滿足市民日常健身要求。
最后,是最重要的安全問題。向社會開放后的準入資格尚未有明確法律規范,已有對外開放的學校一般憑社區登記卡就可入內,這為頻頻沖上熱點的校園安全問題增加了隱患。此外,進入學校體育場鍛煉的市民在健身過程中所產生的安全問題和責任歸屬也需要有明確的界定。

從國家層面來講,2017年3月,教育部會同體育總局印發《關于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確定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應堅持“政府統籌,多方參與”“因地制宜,有序推進”“校內優先,安全為重”“服務公眾,體現公益”原則。2020年10月發布的《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中指出,統籌整合社會資源,完善學校和公共體育場館開放互促共進機制,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公共體育場館向學生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提高體育場館開放程度和利用效率。
這些政策的出臺也讓學校對外開放有據可循,但政策僅僅是指明方向,如今還沒有明確的法律出臺對此進行規范。學校場地的開放需要綜合施策,明確各方責任和義務,全國一些地市政府已經對此展開探索。
杭州市政府將學校體育設施日常更新維護納入預算,每年補助場地開放管理經費每校5萬元,目前杭州主城區500余所中小學已經實現百分百開放,健身次數達250萬余人次,初步形成了市民就近運動的“10分鐘健身圈”。
北京市密云城區內16所中小學校的田徑場、足球場、籃球館、羽毛球館等室內外體育場館向社會免費開放,還聘請第三方公司進行場地開放管理,并開發了相應的App,讓公眾可以在App上預約場館、時段及使用時長。
因此,學校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不是紙上談兵,而是一個個切實可行的具體方案。但開放是“持久戰”,不是“一刀切”,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集聚資源,提高已有場館利用率,才能滿足群眾體育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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