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設區市及義烏市體育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和《體育總局 教育部關于印發深化體教融合 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體發〔2020〕1號)精神,大力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增強學生體質,培養體育后備人才,按照國家體育總局和教育部聯合印發的《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管理辦法》(體青字〔2013〕10號)、《浙江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陽光體育后備人才基地創建辦法》浙體青〔2015〕300號文件要求,決定在全省開展2022—2025周期浙江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陽光體育后備人才基地(以下簡稱“陽光基地”)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普通中、小學校(其中各級體校不參加認定)
二、認定程序
(一)根據各市通過體教結合等形式,開展青少年體育訓練、培養體育后備人才以及取得相應業績等綜合情況,擇優推薦、確定2022—2025周期“浙江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陽光體育后備人才基地”(推薦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
(二)各申報學校于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自評工作,并通過業余訓練管理系統報送各市體育行政部門。
(三)各市依據推薦名額數量,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對本市申報學校的復評工作,復評后將學校進行擇優排序推薦申報,并將申報材料通過業余訓練管理系統報送省體育局。申報材料中須包含人才輸送、大賽成績的證明材料,如輸送正式文件、獲獎證書掃描件、在校證明材料等。
申報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2022—2025周期“浙江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陽光體育后備人才基地”認定申報表(見附件2)
2、2022—2025周期“浙江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陽光體育后備人才基地”認定檢查匯總表(見附件3)
3、2022—2025周期“浙江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陽光體育后備人才基地”申報學校排序表(附件4)
(四)復評、統評時學校可使用電子文檔介紹、備查。逾期申報者,將不予受理。
(五)申報流程:各申報單位通過業余訓練管理系統報送,審批完成后將申報材料打印、蓋章、制成PDF版格式,分別在浙政釘機關內部“最多跑一次”和業余訓練管理系統中上傳。
(六)省體育局聯合省教育廳將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統評工作,并公布本周期“陽光基地”認定結果。
三、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陽光基地”認定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二)各市體育部門聯合市教育部門按照浙江省體育局、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陽光體育后備人才基地創建辦法》的通知(浙體青〔2015〕300號)文件要求,申報學校須是市級體育特色學校(體傳校陽光基地)或2018—2021周期及之前的省級“陽光基地”,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學校,對照“陽光基地”評分標準進行檢查、審核后申報。
(三)各市依據分配名額,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擇優排序推薦申報學校。
(四)各市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依據基地認定辦法,實事求是地開展本地區復評工作。
(五)省體育局與省教育廳在統評階段將對有爭議的學校進行重點檢查,對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學校,將視情況取消“陽光基地”申報資格,嚴重者將在全省通報批評。
(六)各附件可從浙江體育局網:http://www.zjsports.gov.cn下載。
(七)業余訓練管理系統報送網址:https://gl.tyj.zj.gov.cn:8443/login.html
聯系人:谷娜,電話:0571—85062139。
浙江省體育局
2021年12月24日